武麻高速公路八標(客土噴播護坡)
為規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動,引導公路工程施工分包市場健康、有序地發展,交通運輸部日前發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出臺的背景
加強市場監管,規范分包活動,是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的重點工作。《辦法》的出臺是市場經濟體制下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是規范公路建設市場分包行為的需要,是完善公路建設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需要。
工程分包的產生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的產物,是社會分工專業化的必然結果,在國外工程管理中也普遍存在。規范引導施工單位進行合理、合法的分包、既有利于施工企業的發展壯大和結構調整,也有利于規范建設市場,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建設成本。我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相繼對工程分包進行了相應規定,但由于種種原因,公路工程中的違法分包現象仍然屢禁不止 。
沉降預防
工后沉降就是指從施工完畢直到沉降穩定這段時間內的沉降量。利用高頻液壓振動錘施工筒樁、振動取土灌注樁,作為公路路基的承載樁,使路基在筒樁的施工過程中產生預沉降,汽車在以后的運行過程中地基不會產生沉降。利用這種新工法可以有效預防公路工程工后沉降。
計劃實施
工程計劃的實施要根據設計方案編制工程預算,經主管部門批準后作為投資依據,撥款舉辦。承辦工程有部門自辦制、招標發包制或部分自辦、部分發包制等幾種。自辦制由主管部門委派負責人成立機構,負責完成計劃內全部工程任務。如遇原設計不符實際情況時,有變更設計權,但須向主管部門說明變更原因,經批準后執行。如因特殊原因,必須立即執行時,可以事后報告備案。工程負責人在預算范圍內,根據法定財務制度有支付全部工程費用的權力。發包制由主辦機構公開招標。凡領取開業執照的企業單位或承包商經審查合格者均可取得投標資格。一般由低價格者得標,但仍須審查所投價格是否合理,經主辦機構認可后方可取得承包權。對于工程所需材料供應、機具設備、勞動力的雇用,一般均由承包者自理。但在某種情況下,也可通過協商共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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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江夏路橋工程總公司(簡稱江夏路橋)成立于1995年9月,2010年5月獲得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是武漢市公路系統獲此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23177萬元。公司成立以來,不斷開拓市場,積極參與省內外公路工程建設,累計中標工程項目145項,2015年至2017年三年完成產值12.36億元,三年繳納稅收3877萬元。
公司現有職工總人數329人,其中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227人(一級注冊建造師27人,高級工程師39人,工程師84人)。擁有施工機械300余臺(套),機械總功率46555千瓦,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的推土機、平地機、攤鋪機、壓路機等大型土方、路面、橋梁施工機械180臺(套),全自動化4000型瀝青拌合站一座,混凝土拌合站兩座,水泥穩定土拌合站兩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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